各二級院系關工委:
按湖鐵科職院關〔2006〕01號“啟南獎勵基金”和〔2013〕03號“慶云幫困助學基金”兩個文件精神,三月份開展“自強不息獎”和“幫困助學金”評選活動,現(xiàn)將今年評選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獎勵和資助人數(shù)和額度
全院評選“自強不息獎”6名,“幫困助學金”20至30名,其名額具體分配如下:
運輸管理學院 自強不息獎 2名 幫困助學金 7名
機車車輛學院 自強不息獎 2名 幫困助學金8名
電子電氣系 自強不息獎 1名 幫困助學金6名
信息技術系 自強不息獎 1名 幫困助學金6名
獎勵和資助額度人均1000元。獎勵和資助可以疊加評選,即對那些家庭貧困但自強不息事跡突出的學生,既可得幫困資助的同時,又可獲“自強不息獎”。
尚留部分余額作為貧困生重大疾病救助,隨時申報。
二、獎勵和資助申報者必備條件
1.熱愛祖國,熱愛人民,遵紀守法,無受紀律處分;
2.家庭經(jīng)濟特別困難, 對本人就讀并完成學業(yè)有較大影響;
3.生活艱苦樸素,無奢侈性消費行為;
4.勤奮好學,無課程補考。
“自強不息獎”是在上述條件基礎上,自強事跡突出,按文件規(guī)定的七個方面。特別是個人生活艱苦、刻苦學習,自籌學費、孝順父母、樂于助人、熱心公益等方面較為突出。
三、申報及評審方法和時間安排
1.兩項基金同時申請。采用學生自愿與班級推薦相結合的方式,填報“慶云幫困助學申請表”和“啟南獎勵基金自強不息獎申請表”,附上村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開具的證明,一份本人學習、生活和工作情況匯報及本人突出的自強不息事跡材料。兩項表格、材料,由輔導員簽署意見,于三月底以前交院、系學工辦。
2.各院、系領導審核后,按分配名額于四月初上報學工處。學工處于四月十五號前報評委會。
3.評委會復審后,進行公示一周。最后張榜公布獲獎、獲助名單。頒發(fā)儀式屆時通知。自強不息獎并頒發(fā)證書。
附件1:啟南獎勵基金申請審批表
附件2:慶云貧困基金申請審批表
湖南鐵路科技職業(yè)技術學院
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
2017年3月24日